1、數量:1套
2、設備用途:主要用于GB 42590-2023《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安全要求》的抗風性試驗。風墻系統作為氣流發生裝置是低空飛行器抗風性能綜合測試平臺的核心設備。風墻系統一般是由幾百乃至上千個微型風機模組組成,每個微型風機模組可通過軟件進行精準控制,從而實現對氣流實現超精準的控制。傳統的風洞只能提供均勻的氣流,而風墻系統卻可以創造出諸如風切變、湍流和時變風等特定的風場。因此風墻系統可以更好模擬低空飛行器真實運行環境中的環境風,為抗風性能測試提供豐富且可控的風場條件。智能風墻系統由控制軟件來調控風場,通過簡單的命令即可精確地控制風墻產生的需要的風場。
3、技術參數:
3.1風墻
3.1.1風機尺寸:高度2m,寬度3m;需提供產品樣本資料或官網上公開的技術參數或第三方機構出具的CMA標識檢測報告或CNAS標識校準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未提供證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足以證明滿足此項參數要求的視為不滿足此項要求;
3.1.2風型:持續風、陣風、切向風;
3.1.3試驗段風速調節范圍:0m/s至18m/s;需提供產品樣本資料或官網上公開的技術參數或第三方機構出具的CMA標識檢測報告或CNAS標識校準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未提供證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足以證明滿足此項參數要求的視為不滿足此項要求;
3.1.4試驗段風速精度:≤1m/s;
3.1.5風機最小模塊:每個模塊不多于9個風扇;
3.1.6風機控制:每個模塊可獨立控制出風、停風、風速調節;
3.1.7配備風墻安裝支架和安全網;
3.1.8試驗段均勻風場湍流度≤3%,速度場不均勻性≤2%;需提供產品樣本資料或官網上公開的技術參數或第三方機構出具的CMA標識檢測報告或CNAS標識校準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未提供證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足以證明滿足此項參數要求的視為不滿足此項要求;
3.1.9風墻額定功率≤120kW;
3.1.10非均勻風場:關鍵位置至少8點測量值與設定值風速偏差值≤3%;
3.1.11時變風場:關鍵位置和關鍵時間點至少8點測量值與設定值風速偏差值≤3%;最高湍流度≥30%;
3.1.12風墻傾角調節:0°~90°可調;
3.1.13可編程動態風場,實現陣風、切變風、時變風等復雜工況的模擬。
3.2手持風速儀
3.2.1量程:不小于0.5m/s至25m/s;
3.2.2精度:≤0.3m/s;
3.3光學動作捕捉系統
3.3.1有效捕捉范圍:不小于長12m×寬6m×高4m;需提供產品樣本資料或官網上公開的技術參數或第三方機構出具的CMA標識檢測報告或CNAS標識校準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未提供證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足以證明滿足此項參數要求的視為不滿足此項要求;
3.3.2捕捉精度:不大于2mm;
3.3.3最大采樣頻率:不低于180Hz;
3.3.4三維動作捕捉鏡頭數量:不少于16個;需提供產品樣本資料或官網上公開的技術參數或第三方機構出具的CMA標識檢測報告或CNAS標識校準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未提供證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足以證明滿足此項參數要求的視為不滿足此項要求;
3.3.5配套動作捕捉系統安裝支架;
3.3.6軟件功能:系統支持標記點捕捉數量≥2000個,系統支持剛體捕捉數量≥100個;支持實時輸出速度、加速度、角速度、角加速度參數數據,支持實時顯示無人機/剛體飛行軌跡路線;狀態面板可監控實時的六自由度數據、精度、延遲、數據量等;輸出數據格式包括CSV、C3D等;支持VRPN、TCP、UDP協議完成實時數據流傳輸,支持數據實時導入ROS、Matlab等應用軟件。
3.3.7運動捕捉攝像機:分辨率:1860x1476;
3.3.8幀速:210FPS,高速模式:≥420FPS;
3.3.9運動速度:支持物體在超過20m/s的運動速度捕捉,延遲:2ms。
4、配置要求
序號 | 內容 | 數量 | 單位 | 備注 |
1 | 風墻 | 1 | 臺 | / |
2 | 手持風速儀 | 1 | 臺 | / |
3 | 光學動作捕捉系統 | 1 | 套 | 配套動作捕捉系統安裝支架 |
4 | 中文使用說明書 | 1 | 套 | / |
5、參考圖片:

圖1風扇陣列

圖2光學三維動作捕捉系統組成
配置要求
序號 | 內容 | 數量 | 單位 | 備注 |
1 | 風墻 | 1 | 臺 | / |
2 | 手持風速儀 | 1 | 臺 | / |
3 | 光學動作捕捉系統 | 1 | 套 | 配套動作捕捉系統安裝支架 |
4 | 中文使用說明書 | 1 | 套 | / |